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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筹资模式有两种——现收现付制与基金制。过去实行社会保障的国家都采用现收现付制,通过正在工作的一代人的缴费为退休的一代筹集退休余,并通过不断调整税(费)率,使养老保险制度保持收支平衡。而人口老龄化的趋势使各国意识到如果不进行基金积累,在退休高峰来临时养老保险税(费)率将高得使缴费者难以承受。高税(费)率不仅对缴费一代不公平,而且也阻碍了宏观经济的发展。因此基金制被提上日程。中国在考虑了现收现付制下高费率给正在进行改革的国有企业带来的压力,以及直接转向基金制所要承受原有制度遗留的巨大隐性债务对经济的影响后,选择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基金制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制度设计时的设想,社会统筹部分实行现收现付制,所筹资金用于支付已退休者退休金及即将退休者的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实行基金制,资金完全积累,账户资金归个人所有,从所有者退休时开始支付。 中国在向“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转轨过程中遇到了严重问题——巨大的支付压力不仅未使缴费率降下来,而且造成个人账户积累的资金被大量挪用。咎其原因主要是中国养老金待遇高、缴费的费基小、提前退休难以杜绝、巨额隐性债务的偿还压力以及个人账户产权不明晰给挪用留下空间等。国内外学者提出了许多方案以解决中国养老金收不抵支问题,主要包括提高缴费率、延长退休年龄、降低养老金替代率、扩大养老保险体系覆盖面等等。但是以上方案均有不足。首先,处于世界前列的高缴费率已无调高空间;其次,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无法容纳现有的职工,提前退休现象无法根除;再次,经测算,降低养老金替代率必须与提高退休年龄同时进行,否则无法真正降低缴费率;另外,在隐性债务被清偿之前,扩大覆盖面将使制度在未来出现更大困难。在运用大量事实和数据分析以上各种方案现实可行性的基础上,提出一些解决中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转轨问题的建议。首先,要杜绝养老基金管理中的漏洞,保证养老基金收入的完整性和支出的合理性;其次,必须降低养老金待遇,可行的方法是改变现行养老金调整机制,使养老金单纯与高速增长的工资挂钩机制转为与物价和工资双挂钩机制,以减缓养老金增长速度:再次,通过调整现行财政支出结构及合理利用个人账户基金,以偿还原有制度遗留的隐性债务;最后,待养老制度转轨问题逐渐解决之后,重新设计中国养老保险体系,建立由国家财政“兜底”的基本养老金、个人强制缴费的养老金及个人自愿性养老储蓄构成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新模式,并将这一模式逐步推广,最终覆盖所有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