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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财政预算与管理,是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预算监督既是一个国家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立市场经济和多元社会的必然要求。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的预算监督制度一直存在诸多缺陷,如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人大监督体制乏力、预算编制存在缺陷、审计监督先天不足、财政监察工作不到位、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忽视社会监督和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多种监督方式没有形成合力等。随着政治民主化的推进,学术界越来越关注预算监督的研究。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监督主体、程序及原则等方面,并把审计监督看作是人大监督的一部分。西方发达国家的实践表明,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对预算的监督各有优劣,强调任何单一方式的预算监督都是不可行的。同时,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多元社会,政治权力不再集中于政府手中。引导广大民众参与,从而形成社会权力对国家权力的制衡是当代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点。
本文尝试以我国多元社会形成过程中预算监督的困境为切入点,解析预算监督的现状、特点、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并通过分析美国预算监督机制的启示,结合我国进入多元治理的现实,提出完善我国预算监督机制的方向是:构建多元主体参与,多样监督方式并行,信息化全过程的多元预算监督机制。
完善我国预算监督机制的具体对策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完善预算监督体系:加强预算编制的监督、加强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加强预算执行结果的监督;二是完善预算监督机制:深化预算编制改革、完善我国的审计制度、构建管理与监督相结合的财政监察制度、建立社会公众监督机制;三是健全预算监督法规体系:加快修订《预算法》、规范政府会计制度、建立预算信息管理制度、完善地方预算审查监督法规、健全政务公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