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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已经成为目前我国的一个焦点问题。长期以来,中国的二元经济结构导致了城镇与农村二元社会保障制度,国家政策取向存在着明显的非均衡性,社会保障的法律、政策资源向农村的分配极为有限。如何做好目前的社会保障立法工作,使公民的社会保障权得到良好的实现;如何均衡我国对城乡社会保障法律、政策资源的分配;如何更好的实现社会保障发展的目标,即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等等问题都是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的。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城乡居民平等享受社会保障,是缩小城乡差距、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举措。
在对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研究过程中,笔者搜集大量相关的文献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及时了解国内外研究的最新动态,并在占有大量资料的基础上形成一定的观点。本文的研究思路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从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现状的总体分析入手,之后分别罗列了我国城镇与农村社会保障核心内容的发展及现状;第二部分,对城乡二元社会保障法律制度进行对立与融合分析,认为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法制化水平不高、整个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存在明显的结构性缺陷、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的长期存在以及社会保障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等,提出需要建立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第三部分,主要是对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发展展望,即从城乡二元结构到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模式转化。一方面是对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分为法学思想、价值取向和必要性进行分析,另一方面对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从城乡二元结构向城乡一体化模式转化的具体路径,进行模式、立法、制度整合、司法等方面的探索。
笔者认为虽然我国目前的经济状况只能实行现行的城镇与农村二元社会保障制度,但随着城乡二元结构的逐步消失,城乡社会保障最终要走向一体化,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