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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悦(公元148-209年),字仲豫,颍川颍阴人。荀悦生逢乱世,目睹了东汉王朝的衰败,社会动荡对国家纲常和法度的破坏,他对民生艰困的根源有着自己深刻的感悟。不同于以往的政治家、思想家多数强调以儒家伦理道德为主,以严刑峻法为辅的治国主张,荀悦更重视法的作用,提出了“义法并立”的思想主张。本文从荀悦的著作《申鉴》入手,通过对相关史料和文献材料的分析,对该思想进行探究,并从以下几个部分展开论述: 引言部分,主要介绍国内对荀悦思想的研究现状。过去对荀悦思想的研究大多是综合性的,主要集中于其哲学思想、政治思想、儒学思想等方面,目前对其法律思想的研究仍然较为薄弱。另外,介绍本文研究荀悦“义法并立”思想的意义及研究方法。 正文的第一部分,主要分析了荀悦“义法并立”思想产生的历史背景,义法冲突的具体表现,以及由此产生的危害。首先,勾陈该思想产生的历史背景:政治上,宦官祸国殃民;经济上,土地兼并问题突出;法律上,纲纪废弛,义法冲突严重。其次,从义的进逼和法的反击两方面描述了义法冲突的具体表现。最后,论述了义法冲突所导致的危害,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知法犯法;其二,执法混乱。 第二部分,立足于《申鉴》文本,先分别探究“义法并立”思想中,“义”与“法”各自的内涵,再论述二者的分工合作情况。首先分析“义”的含义,本人发现其有三层含义:语言文字层面的,伦理道德层面的以及终极价值层面的。接着论述荀悦对“法”的认识,主要从“法”的含义、“法”的人性基础和“法”的功能三个方面进行解析。最后论述了“义”与“法”的分工合作。法在与义的分工中,要起到底线作用;在与义的合作中,要满足百姓对公平正义的需求。“义法并立”思想的实质,是要有效解决实际问题。荀悦提出该思想,是为了制定良好的法律制度,恢复社会秩序和政治秩序,以及提高社会的整体道德水平。 第三部分,论述荀悦基于“义法并立”思想提出的具体法律制度主张。主要分析了荀悦的经济法制主张,刑事法制主张和限制君权的主张。从荀悦的具体制度设计中,进一步认识其提出的“义法并立”思想,是怎样调和当时激烈的社会矛盾,有效解决实际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