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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新闻出版概念已被大众传播的概念所取代,而同时,近二十年来,众多大众传播媒介因为侵犯公民隐私权而被频频告上法庭。大众传播界在强化舆论监督,强调言论、新闻出版自由的同时,如何加强自律,充分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试图依据大众传播这一主线,以大众传播超越言论自由以及知情权的合法范围、从而侵犯公民隐私权为基点,研究在大众传播的过程中如何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希望为大众传播界规避新闻官司及公民依法保护自己的隐私权提供解决的对策。 本文共分四章。第一章着重概述大众传播与隐私权。其中第一节为隐私权概述,介绍隐私权概念的提出,隐私权的发展及其价值,并重点评介国际社会和我国对隐私权的各项法律保护。第二节为大众传播概述,提出有关大众传播的概念,并着重从大众传播功能的角度,探讨大众传播与公众的关系。 第二章为大众传播和隐私权的冲突与协调。本章指出,造成大众传播与隐私权冲突的根源主要有两个,一是隐私权与言论自由的冲突,二是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在第一节有关隐私权与言论自由的冲突中,本章着重分析了隐私权与言论自由冲突的表现,探讨了产生冲突的原因,并从适当限制言论自由的角度,提出了平衡隐私权与言论自由的对策。在第二节有关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中,从权利本质、历史发展等角度揭示了隐私权与知情权产生冲突的原因,介绍了西方大众传播学界和法律界对于这两种权利的冲突提出的解决原则,即“公众利益”原则和“新闻价值”原则,并结合西方学者的观点和我国大众传播的实践,提出了在处理知情权与隐私权的关系上应遵循的三个原则,即社会政治与公共利益原则、权利协调原则和人格尊严原则。最后,本章还重点评介了公共人物的隐私权与大众的知情权,廓清了公共人物的概念,划定了公共人物大致准确的外延,并提出对公共人物的隐私权应适用反向倾斜保护规则。 第三章为大众传播侵害隐私权及其救济,共分四节。第一节为大众传播侵害隐私权的构成要件。在本节中,对国内比较有代表性的几种构成要件说进行了分析,并指出了其中的不中,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即根据我国法律和大众传播活动本身的特殊性,大众传播侵害隐私权行为应有三项构成要件:1.大众传播过程中有侵害隐私权的行为:2.大众传播侵害隐私权行为与损害结果间有因果联系:3.大众传播侵害隐私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