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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作为各国进行财政支出管理的手段,最早形成于18世纪末的自由资本主义国家,那是的政府采购只是作为政府办公用品采办方式而存在。而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政府对经济调控被限制在了被认定为“市场失灵”的领域,例如国防、教育、公共交通、卫生、环保等。后来,随着政府购买范围和规模的不断扩大,发达国家每年花费在政府采购上的支出已占本国年度政府支出相当比例,从而引起了各国政府的广泛关注,并逐步意识到政府采购在国内经济发展中所处的地位。我国所开展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原则上可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末期。经过十几年的不懈努力,在政府采购规模扩大、效益提高的同时,政府采购制度框架已经基本形成,政府采购活动依法科学运行的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与此同时,政府采购的监管工作也逐步走向正规。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政府采购作为一项新生事业,由于所涉及的利益关系众多,监管部门要面对的矛盾也多。例如,在实际政府采购监管中,经常遇到诸如依据不足、主体冲突、范围模糊、手段受限等多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政府采购理应所实现的功能就无法充分发挥出来。S市政府采购中心组建于1999年6月,2006年9月经S市编制委员会批准,正式从市财政局划出,为市政府直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副局级事业单位。作为非营利性事业法人,是S市唯一的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S市政府采购中心在电子政务与信息化建设方面独具匠心,通过视频通讯系统、音频通讯系统、变声控制系统、屏蔽系统、远程评标监听监控系统、独立评审系统、会诊评标系统等软硬件技术手段,有效实现了供应商与采购人不见面、供应商与评审专家不见面、中心项目负责人与供应商不见面的“四段式”链条管理的工作格局。S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全国没有统一的工作模式和成功经验的情况下,从自身实际业务需要出发,改革原有工作模式,率先提出了“四段式”的操作管理模式,是很好的研究样本。本文共分四大部分,第一部分介绍我国政府采购监督机制的构成要素、写作框架及拟研究的主要内容;第二部分从我国及S市两个视角对我国政府采购监督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第三部分从理论方面对S市政府采购监督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第四部分从完善S市政府采购监督体系角度提出理论上的对策建议;最后是全文总结与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