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股权众筹作为现代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普惠金融的号角下迅猛发展,已成为小微企业融资的不可或缺的重要融资渠道。融资项目或企业通过股权众筹平台发布融资信息,出售或转让股权,获得资金支持,为解决初创企业融资难问题开辟了新的道路,这种新型的融资模式却遭受到挑战。众所周知,信息披露作为投资者保护的黄金法则,然而,由于相关配套法律制度的未完善,并没有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而通过股权众筹进行融资的大部分企业为小微企业,这些小微企业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或不愿披露信息。因此,在注册制即将到来地前夕,如何保障投资者能在融资前后获取全面、准确、及时的项目及其运营信息,从而能够化解信息不对称的矛盾,做出合理投资决策。在此,本文以股权众筹信息披露为视角,以股权众筹融资的利益相关者的权责制衡关系为基础,对股权众筹融资的信息披露法律问题进行探索。为此,本文首先对基本概念进行释明,并同时对当前我国股权众筹平台的信息披露立法和实践现状进行介绍,同时结合域外的相关立法与实践的有价值的部分,取长补短,去粗取精,在我国实践的基础之上,提出我国股权众筹平台信息披露法律问题的对策建议。本文通过三个部分对我国股权众筹信息披露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论文第一部分对我国股权众筹信息披露的基本问题进行论述。其中包含股权众筹的概述、股权众筹信息披露的概况以及股权众筹信息披露的必要性和特殊性分析,从而得出结论,再分析我国股权众筹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制和实践,从而找出存在的问题;论文第三部分对域外股权众筹的信息披露立法与实践的比较研究,主要介绍了英美两国的的相关经验教训及启示;论文第四部分结合以上章节的分析,提出对我国股权众筹信息披露法律问题提出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