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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国有农场事业肇始于解放战争时期,20世纪50年代,国家大规模地投资兴建和发展国有农场,这些国有农场为开发土地资源,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商品供给量等方面都作出了重要的贡献。截止2008年,我国中小农垦企业仍有5658个,其中农场1893个、工业企业1498个、建筑企业401个、运输企业227个、商业企业1639个。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现行的国有农场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已经不能很好的适应时代的要求。目前,我国大多数的国有农场虽然也已经进行了或正在进行着一系列的改革,但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改革模式,也还没有十分成功的改革经验。长期以来,我国国有农场的管理部门除了担负作为国有企业所具有的经营职能之外,还负担了大量并不属于国有企业管理范畴内的政府职能和社会职能。其中有一部分国有农场实质上已经发展成了大型企业,但其管理部门还承担着大量的政府职能和社会职能;还有一部分国有农场经过长期的发展,现在已经与一般的地方乡镇没有很大区别,但还是挂着国有农场的名,这都影响了国有农场的改革发展。
在国有农场体系中,存在着一些规模相对较小的农场,即县级政府建立的国有农牧渔良(原)种场(俗称“小三场”)。这些小农场既不同于国有大农场属上级农垦局主管,也不同于一般乡镇作为一级行政部门归县市人民政府主管,其发展方向如何定位,很值得探讨。本文通过对国有小农场发展历程的回顾和总结,找出了国有农牧渔良(原)种场在发展过程中容易出现的一些问题,从国有农牧渔良(原)种场政企不分、人员编制配备不合理、土地和社会保障政策落后、管理体制转型不够彻底、行政区划体制混乱多方面进行挖掘和分析,并同时结合国有汈东棉花原种场的自身特点提出了确定科学化的改革原则,并提出了三种改革模式:一是改设行政特区或管理区,二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三是转为乡镇建制。促使国有小农场找到适合自己的改革发展之路,实现经济和管理上的双重飞跃。同时,希望本文能为政府支持国有农场改革的具体行为做出合理选择,为扶持国有农场发展提供一些可借鉴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