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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藏委员会,是南京国民政府成立的专门治理蒙藏事务的机构,其根本目的是对西藏、蒙古地区实施有效管辖。为恢复中央和西藏地方的正常关系,蒙藏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法规,采取了种种措施,其存在的二十余年时间里,对蒙藏的政治、教育、宗教、司法、财政、民政、农牧、工商、交通等进行了管理及参与。蒙藏委员会成立之后,调查蒙藏等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情况,沟通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处理蒙藏重要事务,促进蒙藏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了中央与地方的联系,维护了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密切了边疆民族与中央政府的联系。本文主要研究了蒙藏委员会对蒙藏政策的推行情况,首先对蒙藏委员会的设立、组织机构和职能等进行了综合概述,对其机构演变及前身作了简单介绍,在此基础上对蒙藏委员会坚持“主权原则”处理蒙藏政务进行研究。之后,又分别从宗教、经济和教育等方面对蒙藏委员会在蒙藏地区的治理情况进行研究,分析了蒙藏委员会治理蒙藏过程中的积极因素及不利之处。最后,总结了蒙藏委员会在蒙藏政治、宗教、经济和教育等方面的成功和失败之处。从蒙藏委员会治理的效果来看,有成功也有失败。其成立之初,由于国内环境相对稳定,国民政府又比较积极地治理蒙藏,蒙藏委员会治理蒙藏的效果较好,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蒙藏委员会对蒙藏的治理效果欠佳,国民政府注意力不得不转移。得不到中央政府的全力支持,蒙藏委员会对蒙藏事务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总之,蒙藏委员会在治理蒙藏的过程中,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回顾历史,揭示问题,无疑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为后来治理蒙藏提供了帮助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