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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无缝对接。”上述内容是十八界四中全会公报中的一部分,该部分内容反映出了当前司法形势下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存在着严重问题。有鉴于此,本文通过从民刑交叉案件的形成原因入手进行分析,剖析了法院在立、审、执过程中对民刑交叉案件处理存在的困难,也列举了目前实践中法院审理民刑交叉案件的真实案例分析,并且从刑诉法、民诉法等视角,提出了处理民刑交叉案件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