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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德国战后的经济实践为例,从理论渊源、历史背景出发介绍了社会市场经济在德国的确立。分别介绍了国家通过“框架性”和“过程性”手段介入经济的实践。
本文在框架性的作用方面着重介绍了德国中央银行的独立地位,从历史、法律和实践的角度分析了央行独立性的成因、政策环境和实际效果。框架性作用的另一主要体现是被称作市场经济宪法的竞争法律制度,这方面着重介绍了反限制竞争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此外文章还介绍了框架性作用在市场经济的“减震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体现。
在过程性作用方面,本文通过历史背景和凯恩斯经济学对经济萧条理解的介绍描述了德国战后宏观管理的程序性方法和《稳定增长法》确认的手段,着重对财政政策手段进行了说明,包括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预算形成的程序和问题等。
本文最后对德国宏观管理的效果从增长率、物价水平、贸易平衡状况和失业率的水平的角度分别加以分析并介绍了当前德国面临的经济问题和政府解决宏观经济问题的具体对策,最后从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过程中国家作用的主要方面提出了一些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