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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国人权利意识的觉醒和人权意识的提高,隐私及隐私权问题正逐渐成为社会的热点话题。然而在目前的讨论中,较多的学者只把关注点放在了私法领域,而忽视了国家公权力对私人隐私的侵犯。无孔不入的国家公权力,辅之以日新月异的科技手段,使得公民最深处的私人生活与私人信息恐怕都难逃窥视与刺探,公民的个人隐私权面临新的威胁与挑战。本文以隐私及隐私权的基本法理为基础,通过对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一些具有代表性国家的立法比较,指出我国立法以及相关司法实践的不足。其中重点论述了刑事司法与隐私权的冲突,针对证人的弱势主体地位,分析了证人隐私权的脆弱性,在论证对证人隐私利益保护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的基础上,尝试建立适合我国司法制度的证人隐私权保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