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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对风险价值(VAR)方法的重要补充,压力测试方法主要被用于衡量当关键变量或者经济环境发生极端的大幅变动时经济主体所受到的影响程度。压力测试方法广泛的被各个企业应用在其风险管理工作中,上世纪90年代初,国外商业银行也开始使用压力测试方法。随着压力测试在国际银行业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运用,压力测试在我国银行业也逐渐受到了重视。2004年12月,银监会出台了《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该指引对商业银行建立全面、严格的压力测试程序并针对其市场风险进行压力测试提出了要求,这也是压力测试工作首次明确被银监会在相关文件里面提出。2007年7月下旬,银监会向部分银行机构(包括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及资产规模500亿元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等)首次提出了对房地产贷款业务开展压力测试的要求。2007年12月,银监会正式出台了《商业银行压力测试指引》,要求各商业银行根据自身的业务发展情况和风险管理水平,制定相应的压力测试方案。这是银监会从监管角度出发,首次对商业银行提出全面、系统地开展压力测试的要求。2008年8月中旬,银监会向北京、上海、重庆等七省市银监局发出《关于开展重点地区房地产贷款压力测试的通知》,此后,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对房地产贷款开展压力测试工作的频率与力度都逐步加强,房地产类贷款的压力测试成为了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常规工作。通过银监会的这系列的动作,我们可以看到压力测试在我国银行业开始得到了逐步的发展与运用。根据开展压力测试工作的出发点的不同,可将压力测试分为微观压力测试与宏观压力测试。微观压力测试主要是基于金融个体自身的风险进行的压力测试评估;宏观压力测试则是基于对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进行评估的压力测试。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人们对极端的经济情形开始加以关注,借此契机,风险管理领域的宏观压力测试方法开始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关注1999年5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联合世界银行一起制定了“金融部门评估规划(FSAP)”,提出了将宏观压力测试方法应用在对各成员国金融系统稳定性的评估中。我国也于2009年8月正式加入了“金融部门评估规划(FSAP)",宏观压力测试方法在我国开始受到了重视。同时我们可以看到,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着多样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不仅影响不同风险的因素有所不同,而且同一影响因素对不同风险的影响程度也有所不同,因此我们在进行宏观压力测试时,针对不同的风险会采取不同的压力测试方法。其中,信用风险是指受信方未能按契约承诺履行义务,而造成授信方经济损失的风险。信用风险是全球银行共同面对的主要风险,在金融危机冲击下,企业存货增多、销售下降、居民收入降低、抵押物品贬值等情况,更会加大银行所面临的信用风险。在我国,银行的资产业务的重要部分仍是贷款业务,信用风险管理是我国银行系统风险管理的重中之重,对信用风险进行宏观压力测试,有助于监管当局深入了解我国银行体系的信用风险水平,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提高银行对信用风险的防御能力、提高银行系统的核心竞争力。因此,本文将针对信用风险的宏观压力测试进行研究,通过评估极端情景发生时可能给银行系统带来的信用风险,为银行以及监管当局提供一定的参考。通过对信用风险的宏观压力测试,监管当局可以判断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并采取一定的手段保证金融系统乃至整个经济体系的稳定发展;银行可以了解自己所处的金融环境风险水平并采取一定的措施保证其在真正遭遇极端情景时可以正常运转。本文的研究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导论。这一部分首先介绍了宏观压力测试的发展与在我国的应用情况、说明了在风险管理中对信用风险进行宏观压力测试的重要性,并对国内外学者对压力测试的研究状况进行了适当的概述,且重点说明信用风险宏观压力测试的发展情况。其次,对本文的结构、研究思路和方法进行一个概要的介绍,使读者对文章的背景和主要思想内容形成一个初步的认识。最后,对本文的写作思路框架进行了简单的介绍,并对本文的创新之处进行了简要说明。第二章,信用风险宏观压力测试理论综述。这部分首先讨论了信用风险宏观压力测试的内涵,并认为信用风险宏观压力测试是一种基于金融系统稳定性、针对系统的信用风险防御能力进行的压力测试方法。其主要被监管当局用于评估当宏观经济变量发生大幅不利变动带来信用风险时,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影响;也可被金融机构使用,以更好的认清自身所处的整个系统的信用风险情况并加强自身的信用风险防御能力。然后,具体介绍了进行信用风险宏观压力测试的四个具体步骤:确定参加压力测试的金融机构范围、信用风险识别、情景设定、情景分析,并重点介绍了在情景设定时可采用的具体方法。最后,从风险管理角度强调了监管当局进行信用风险宏观压力测试的重要作用。第三章,信用风险宏观压力测试的模型及选择。主要介绍了现今比较主流的信用风险压力测试模型,重点介绍了Merton模型、Wilson模型以及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提出的信用风险测度模型。同时,对应用Merton模型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提出的信用风险测度模型的困难进行了分析,认为Merton模型假设条件比较严格,模型所设定的计算过程对数据及计算量的要求都较高;外部评级法和内部评级法则要求公开评级机构与内部评级技术的水平较高。而Wilson模型具有将银行信用风险与宏观经济变量直接联系起来、操作简单清晰明了、数据可得性较高等优点。因此,本文选择了以Wilson模型为基础进行自上而下的信用风险宏观压力测试。第四章,以房地产类贷款为例的实证研究。这一部分将前面部分所介绍的压力测试理论、方法以及模型与实际应用结合起来。首先对房地产类贷款进行压力测试的背景进行了介绍,说明了房地产行业与银行业的密切关系,并强调了房地产类贷款的风险在我国已经受到了关注。接着,分析了我国房地产类贷款的信用风险的特点、在金融主体之间的传导机制,形成对房地产类贷款的信用风险较为明确的认识,为建模中的压力指标与承压指标的选择提供理论依据。然后,本文采取历史情景与因素推动法相结合的情景设定方法设定了三种极端情景,并以Wilson模型为基础对我国房地产类贷款在设定的极端情景下的信用风险状况进行了计量分析,最终得出了在不同冲击强度下银行系统的不良贷款率与拨备覆盖率变化。第五章,结论与政策建议。就上一章对房地产类贷款的压力测试实证研究结果进行了总结,得出了三条结论:房地产类贷款的不良贷款率与宏观经济密切相关、房地产类贷款的不良贷款率受到上期不良贷款率的影响以及本文的压力情景下银行系统信用风险受到明显影响。随后,对我国银行系统的信用风险宏观压力测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制约因素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并认为我国存在数据不完善、信用评级行业与银行内部信用评级体系发展不完善、缺乏适合我国国情的信用风险宏观压力测试方法等制约信用风险压力测试有效实施的因素,并针对这些制约因素提出了诸如完善数据库、加快信用评级行业及信用评级技术的发展、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信用风险宏观压力测试模型等具体的政策建议。最后,对本文写作的不足之处进行了总结。本文的创新之处首先在于选取了宏观的研究角度。目前,压力测试方法在微观上的应用要多于宏观上的应用,在我国更是如此。我国银监会曾多次要求各商业银行针对房地产贷款进行微观压力测试,但是本文以房地产类贷款信用风险的宏观压力测试为切入点进行了实证研究分析。这为银行业监管当局对银行体系的稳定性进行考量判断提供了一定的参考。其次,本文在实证部分对房地产类贷款的信用风险传导过程进行了分析,使压力指标的选择更具合理性;同时,在估计出不同压力情景下银行系统的不良贷款率后,深入的分析了实证结果,即:对各压力情景下的拨备覆盖率进行了分析,并针对目前我国在信用风险宏观压力测试应用中的制约因素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