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P2P网贷的发展和政府监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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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络贷款,是指不同民事主体之间通过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完善相关交易手续从而确立资金借贷关系的行为。一般表现形式为:有资金需求的借款人,通过在特定的电子商务平台上发放借款邀约,有资金并有投资意愿的出借人通过在该平台上投标进行放贷。其中,该电子商务平台即为P2P网络借贷平台,对外表现为金融服务网站。P2P网络贷款在我国又被称为人人贷。P2P网络贷款作为互联网时代新兴起的民间融资形式,发源于英国一家叫做Zopa的网站。2006年5月,在北京成立了我国第一家具有P2P血统的金融服务公司宜信。一年后,我国第一家基于互联网经营金融信息服务的P2P平台“拍拍贷”在上海成立。自此,P2P网络贷款平台在我国蓬勃发展起来,借贷行为也越发普及。截止2015年12月,整个P2P网络贷款行业运营平台达到了 2595家,较2014年增加了 1020家,增长率64.76%;全年网络贷款成交量9823亿元,较2014年增加了 7295亿元,增长率288.57%。按照目前的趋势,预计2016年全年网络贷款成交量或将超过2.5万亿元。但是,行业繁荣的背后,法律体系不完备,政府监管不到位,组织结构缺陷,内控机制缺失,信息安全保障薄弱,道德风险愈发凸显等一系列问题逐渐暴露,强化各环节监管的必要性已显得非常迫切。如今P2P网络监管问题已成为当前金融领域亟待解决的热点问题。逐利性推动的民间借贷资本在“互联网+”的配合下,呈现出发散式的“疯长”,但由于监管尚处于“真空”状态,由“互联网+”叠加带来的风险也越来越大。对此,在面临上述创新与挑战时,作为市场监管者的政府机构只有规范监管规则,才能在有效降低预期风险的前提下,引导行业的创新发展。对于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监管关系,学术界和经济实践领域一直存在争论,这集中体现在自由放任主义思想与国家干预主义思想之间。进入21世纪,新自由主义经济思想再度占领主流学界,这种理论崇尚“效率优先”,推崇金融自由化浪潮。正是这这种思想的温床下,包括P2P网络贷款在内的一系列互联网金融产品在监管高度包容的政策环境下,逐渐发展起来。但是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及全球金融危机后,人们逐渐发现极度推崇效率、忽视金融创新风险以及对复杂金融衍生品等产品创设和交易的监管真空是导致危机的主因,监管的缺失将带来致命的灾难。大家开始对“新自由主义经济思想”进行反思。学界在回顾与思考这场危机后,逐渐认识到市场机制从来不是万能的,更不是完美无缺的,市场失灵充斥于现实社会。市场机制无法解决的,就需要其他机制加以弥补,对于自由主义的无限放任,将给予国家干预更大的空间。这就是我们对P2P网络贷款加强监管的理论根据。本文以此为基础,通过对P2P网络借贷的概述,将详细介绍P2P网络贷款的基本概念、现状、特点和价值,通过比较分析的方法,介绍国内外网络贷款的发展情况及未来展望。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P2P网点借贷的政府监管问题进行详细阐述。本文将结合部分平台的操作实践,并在对个别政府机关从业人员进行调研访谈的基础上,通过对大量数据和行业资料的分析研究,围绕国内外不同平台的运营模式,借鉴国外P2P网络贷款平台监管现状和经验,从风险概念、风险成因、监管现状等方面探讨P2P网络贷款平台政府监管必要性和可能性。本文提出了包括金融监管审慎原则、金融监管行为原则、金融消费者核心保护原则、行业自律与外部监管相结合原则在内的四大监管原则,并在上述原则的框架内,结合近期发布的《网络贷款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法律框架、监管职责、市场准入、内部控制、业务规范指导、征信体系建设、行业道德自律几个方面的基础上,创新性的引入分层监管模式和三方机构监管模式,积极探索我国P2P网络贷款的政府监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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