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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自2008年底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以来,截至2014年12月末,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由2008年试点的3个州市扩大到全省16个州、市,覆盖面由当初的7个县、区扩大到全省所有129个县、区,小额贷款公司由10家发展到552家,资本金总额由2.08亿元增加到282.63亿元,其中民营资金超过260亿元。累计发放贷款1195.37亿元,其中:支农贷款827.53亿元,占比69.33%;小企业贷款150.93亿元,占比12.63%。累计缴纳税金15亿元,使近6万农户、创业者和小微企业受益,间接为社会增加就业岗位约21万个。1小额贷款公司的诞生,为民间资金的应用提供了重要通道,为民间资金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搭建了桥梁,在支农、支小和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上发挥了“雪中送炭”的作用,正逐渐成为地方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益的补充,对合理配置金融资源,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资金欠缺,满足“三农”资金需求,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真正让小微金融像涓涓细流一样融入民生,融入民心,让金融服务的阳光普照城乡,让金融服务的雨露惠洒村寨。开展对云南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问题研究,有助于深化云南地方金融改革、加快普惠金融的发展。《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国发〔2011〕11号)支持把昆明建成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和推进金融改革发展普惠金融的重要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7号)开启了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重要序幕,国务院批复同意、人民银行等11个部委办联合印发的《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银发〔2013〕276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3〕158号)对推进我省金融综合改革作出了重要部署。开展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问题研究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金融改革发展、云南“一心两区”2金融发展新格局建设等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用好用活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政策优势和“三农”金融政策优势,实现金融服务下沉、下移意义重大。本文通过对全国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以来的历程进行回顾,全面分析该领域全国的的基本情况和各省区市发展现状,认真借鉴国外在该行业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及其他省区市在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创新发展,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良好发展政策环境的经验。同时结合云南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以来的实际,通过对不同州市、不同县区、不同类型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下一步发展的思路和建议,从理论上为该行业发展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