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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危机处理机制是确保食品安全,推动公众放心消费的基石,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食品安全危机处理系统,正在逐步构建,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国食品安全危机处理还属于非常规和经验式的应对,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具体表现为危机处理的指挥系统不健全,执行系统的各部门之间职能交叉、机构重叠,信息交换不畅,法律保障不够完善,执法人员素质偏低,行业协会的约束不能正确进行,企业的食品安全社会责任感缺失,社会公众和媒体的参与度不高。这些原因导致我国食品安全危机处理机制在发生危机后,功能失灵,不能完全发挥应有的作用。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危机处理机制,我国应结合本国国情,充分吸收外国食品安全危机处理方面的一些成功经验,重新构建食品安全危机处理框架,建立常设性质的管理机构,理顺中央与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责,明确和划清执行系统各部门的职责,整合全国的食品检测资源,建立统一规范的食品质量检测体系,完善法律保障体系,构建食品安全信用网络,使我国食品安全危机处理机制更加规范、更加系统、更加科学,促进食品安全危机处理系统趋向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