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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以来,我国教育事业获得迅速发展,但在教育发展过程中,教育经费短缺,城乡受教育机会的差异(弱势群体受教育机会的不公平),缺乏良好的教育竞争氛围等问题,制约着教育发展的规模、速度和质量,因此,怎样使国家有限的教育经费投入尽可能大的发挥作用,从而使更多的适龄学生得到本应接受的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是社会各界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关心的重点。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浙江省长兴县教委于2001年5月正式实施教育券制度,从而引起教育界、新闻媒体甚至经济学界的广泛关注及争论,这也是本文的写作初衷。 文章第一部分介绍“教育券”的本质及其国际、国内背景。“教育券”制度是由美国著名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于1955年在《政府在教育中的作用》中正式提出的,是针对当时美国公共教育中由于政府垄断公共教育而导致的公立学校系统质量和效率低下的状况,要求把市场竞争机制和家长自由选择机制引入学校系统,以提高美国公共教育的质量。本文把美国作为发达国家的代表,以密尔沃基市的教育券计划和教育选择慈善信托(ECCT)为例,介绍了美国“教育券”计划的实施现状;将哥伦比亚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代表,对哥伦比亚“教育券”计划的实施背景、模式、特征及运作过程等作以系统分析和研究;我国浙江省长兴县从2001年秋起实施“教育券”制度,主要是一种关注弱势群体的制度模式,这种制度模式的目标主要是教育公平,主要分两个阶段进行。就目前来看,长兴县教育券政策的实施在改革投资体制、调整教育结构和促进社会公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长兴县的“教育券“制度尚有一定的局限性,尤其是”教育券“的发放数量、方式和资金来源渠道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文章第二部分详细分析我国在基础教育阶段进一步实施“教育券”制度的必要性。 首先,“穷国办大教育”的中国背景为我国实施教育券制度提供了有效平台,能缓解教育经费的严重短缺的现状; 其次,实施教育券有利于促进城乡和地区间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改变农村经济状况;有利于帮助和改善弱势群体和弱势教育的现状,实现教育机会均等; 再次,实施教育券有利于促进学校的良性竞争,使教育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最后,实施教育券有利于政府在教育中的角色变化。 文章第三部分详细阐述了在中国实施“教育券”制度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