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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产品召回制度,首次出现于上世纪60年代的美国,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都探索建立了这项制度。该制度有利于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消费者权益的维护,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以及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因此,我国产品召回法律制度的完善,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本文以阐述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基本涵义与特征为基础,尝试通过实证案例说明我国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在考察发达国家先进经验的同时,对我国产品召回制度提出立法建议。以期在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未来的完善道路上,尽自己一点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