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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往和追求自由是人类生活的永恒主题,西方近代启蒙运动在反宗教禁锢和反封建专制的斗争中,在追求自由平等的解放运动中,确立了理性自由的哲学主题,这一哲学主题由康德创立,由黑格尔完成。马克思虽然继承了启蒙运动的解放理想,但却超越了启蒙运动的理性自由的立场,代之以劳动自由的立场,从而给人类解放带来了全新的哲学主题。马克思批判地继承了思想史上自由理论的合理因素,在实践的唯物主义基础之上,肯定了“政治自由”和“理性自由”的提法,并在自由观念形成的过程中重演了西方自由理论的发展历史,经过“政治自由”、“理性自由”阶段后最终达到“劳动自由”,把人类自由理论发展到一个崭新的阶段,创立了马克思自由观。马克思自由观的基本内涵与思想实质是:物质生产劳动实践是主体自由之源;自由是通过劳动实践而完成的自我实现;人的自由实现是一个历史过程;自由王国:人的一种自觉、自为、自主的生存状态。根据马克思的看法,自由是主体在认识和实践活动中追求和表现出的一种状态,一种境界。马克思把这种状态、境界称之为“自由王国”。而马克思的劳动自由的突出表现是实现个性自由。所谓个性自由就是每个人都能按照自己爱好、兴趣,按照自己的自然秉赋去发挥自己的潜能,即每个人可以只服从自己的决断和选择。用马克思的说法就是每个人都应该像国王一样使自己成为自己的主人。只有每个人能够保持自己个性的独立,才能有充分的劳动自由。同样,只有在自由的劳动中,才能肯定个性的独立性。人在自己的劳动和自己的劳动产品中享受到自己的生命表现,并直观地感觉到了由自己的个性所形成的毫无疑问的权利而感受到一种乐趣。马克思自由观对我们当代的启迪是:与萨特的存在主义自由观不同,马克思关于自由的理论是在研究社会与人、社会自由与人的自由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的基础上,对以往哲学家们的自由理论进行了合理的扬弃的过程中建立起来的。对近代以来即资本主义时代的自由状况,马克思不是像伯林那样,从肯定的方面从理解,而是从批判和否定的方面、最终从扬弃的方面去理解。因此,马克思关注的不是“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划分,而是抽象自由与现实自由的划分。由于“对象、现实、感性”被马克思看作实践活动的产物,因此现实自由必然处于特定的历史阶段上,表现为某种具体的历史形态,而它的最高形态,在马克思看来是“自由个性”。我们应结合当前中国现代化建设的现实去研究马克思的自由观,从而使其真正地成为批判现实、改造现实的武器。只有这样去研究马克思的自由观,才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