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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成员确认机制是群体诉讼制度改革中最关键,也可能最富争议的问题。本文试图以理论研究、比较研究、实证研究为基石,多角度分析现有集团成员确认机制的优势、弊端,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针对现阶段学界就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提出的几种改革路径,探讨我国未来群体诉讼制度中集团成员确认机制的三种建构方案,提出在渐进式改革过程中,构建三位一体、功能互补的集团成员确认机制的设想。围绕该目标,本文除导言和余论外,共分五章展开。 第一章在界定“群体诉讼”概念的基础上,简要分析目前各国群体诉讼制度的实施情况,以及群体诉讼集团形成的法律过程,并阐述集团成员确认机制对于群体诉讼的重要意义。 第二章以英国为例,介绍加入制群体诉讼中集团成员确认的具体程序,以及加入制在瑞典等其他国家的实施状况。其后从处分原则、案件管理、既判力扩张等方面分析加入制的理论基础和程序价值。通过对加入制的实证考察,揭示其运行过程中面临的动力困境、效率困境和成本困境。 第三章从以美国为代表的第一代退出制,到加拿大、澳大利亚的第二代退出制,简要梳理退出制的发展脉络。在此基础上,从通知制度与退出权、代表资格正当性、法院职权介入等退出制的核心内容切入,阐释退出制与传统诉讼理论之间的冲突与衡平。 第四章以退出制在欧盟的实施情况为视角,评析欧盟以为的退出制困境,以及欧盟群体诉讼对该问题的实证回应与退出制的制度理性。阐述退出制的发展与未来,提出英国将构建第三代退出制;在欧盟外,香港欲引入以退出制为起点的集体诉讼,并认为退出制将可能成为未来群体诉讼集团成员确认的主导机制。 第五章界定代表人诉讼的性质,简要介绍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实施情况及其原因,进而尝试从规范依据中探寻我国代表人诉讼确认集团成员方法的本质。最后针对学界就代表人诉讼制度改革的主要论争,探讨我国未来群体诉讼制度中集团成员确认机制的几种可能方案,认为构建集加入制、退出制和禁止退出制为一体的集团成员确认机制是代表人诉讼制度改革的理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