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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的内部重组过程,可以分为资产负债的重组和整个企业机制的再造两个部分。资产负债的重组过程一般可以通过处置不良资产、退出低盈利领域、重新注资以及并购来实现;对于整个企业机制的再造,则应重新构建市场认可的公司治理机制、组织结构、经营文化以及风险管理体系。在泰国,银行所有权的高度集中、借贷人之间的不适当联系、政府对银行的隐性担保以及资本市场的落后等因素,导致泰国银行业公司治理的结构性缺陷。这种缺陷被证明不仅是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的重要原因,也是危机在后期发展中的放大渠道。金融危机以来,泰国在重组银行资产负债表方面做了许多努力,泰国银行业长期以来积累的不良资产的存量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和,但要避免不良资产增量的上升,企业内部机制的再造,特别是加强公司治理,才是这些银行能否长期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同时,外部竞争的加剧,如外资银行的进入、资本市场的发展、资金与资本市场利差的缩小等,也要求银行加快自身的公司治理改革进程。本文简要回顾泰国银行业的产生与发展过程,阐述金融危机爆发后泰国政府与银行两个层面为加强银行公司治理而采取措施及其效果,并应用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分析泰国银行业公司治理进一步改革的困难与前景。本文认为,当前泰国银行业的公司治理已经日趋西方化和基于规则,在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改革方向将不会发生变化。但是,由于非金融部门对结构改革的抵制已经导致全球化的银行部门和仍为“泰-泰”非金融公司系统之间出现了不能相互适合的矛盾,而金融危机后经济民族主义和民粹主义的抬头意味着政治仍可能插手银行业务。因而,在“粘性”路径依赖的影响下,泰国银行业公司治理的改革进程将部分地依赖于非金融部门以及公共部门的公司治理改革,这使得泰国银行业公司治理实际变革的速度将要比单纯考虑效率与竞争等因素所设想的速度慢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