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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是一种古老的起诉方式,已有数千年的历史。当国家公诉制度完全确立并逐渐在刑事起诉制度中占据主导地位以后,是否还保留被害人自诉的起诉方式,对此问题,世界各国持截然不同的两种态度。一是采取起诉国家垄断主义,刑事诉权统一由国家专门机关负责。另一种是在实行国家追诉主义的同时,兼采用被害人追诉主义。但是,在这些保留自诉制度的国家中,尽管自诉只适用于少数刑事案件中,它在追诉犯罪上的意义却不容忽视。 我国在刑事起诉制度上实行的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原则。1996年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大幅度扩张了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致使我国自诉制度在刑事起诉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明显得以提升。在这一背景下,我国刑事自诉制度中需要解决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本文从以下几个部分对自诉制度进行了探讨: 第一部分:引言。该部分从总体上介绍了自诉制度的概况。 第二部分:刑事自诉制度的法理学分析。该部分从刑事自诉制度的产生及其历史发展、刑事自诉权的性质、刑事自诉权的必要性和我国刑事自诉制度存在的必要性分析等四个方面对自诉制度进行了探讨。就刑事自诉权的性质来说具有双重性,一方面保护公民的自身合法利益,另一方面对公诉权具有监督和补救作用。 第三部分:自诉权与公诉权的关系。该部分从自诉权与公诉权的内涵比较、公诉权与自诉权的冲突及调整、我国公诉权与自诉权的关系等三个方面对自诉权与公诉权的关系进行了详尽的阐述。 第四部分:自诉制度的内在价值分析。自诉制度的内在价值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经济效益价值、秩序价值和自由价值。 第五部分:自诉制度的运行及保障机制分析。该部分首先论述了自诉制度的运行机制,重点分析了自诉案件的提起、受案范围、证明责任等问题。在此基础上,对自诉制度的保障机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 第六部分:我国自诉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该部分从我国自诉案件的立法指导思想、操作性、审理程序、审判监督和我国几类自诉案件的运行机制等几方面进行了阐述,指出了我国目前自诉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完善立法的建议。 第七部分: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