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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先后出现经济上的“滞胀”以及政府的信任危机,致使西方国家对传统的由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供给模式提出了质疑。而公共选择理论的出现,提出了“政府失灵”学说,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政府的缺陷可以由市场来弥补,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激励机制,完善政府职能,给公众提供更多优质的服务,这些理论的提出为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理论的提出奠定了基础。西方各国在几十年的市场化改革的实践中,出现了各种可行的市场化途径,如:用者付费、合同外包、特许经营、内部市场、凭单制、补贴等,一些方式已渐渐成熟并成为日常机制。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也进行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改革,当然也取得了一定成果:为了打破一些行业的垄断,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引入竞争;或是将公共服务的生产外包给私营企业;或是实行用者付费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公平。但是,总体来说,由于我国公共服务改革起步晚,经验和认识不够,我国在市场化进程中还有许多不足。因此,如何依据我国的国情,有目的的吸收国外的经验,通过引入市场机制改变我国各地方政府服务模式,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公正,也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在分析总结基础上得出我国现阶段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存在的问题:部分地方政府公共服务意识淡薄;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效率低下;公共服务提供主体缺乏多元化;公共责任缺失、腐败问题滋生;公共服务市场化引发社会公平问题。针对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中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了一些改革措施:加快“大部制”的步伐,推进地方政府体制改革;扩大回应性,强化政府责任;完善监督机制,接受各方监督;完善公共服务市场的法律机制;构建多元主体的公共服务体系;加大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力度;强化公共服务的社区化;构建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互动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