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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即规程,是指在一个社会组织或团体中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并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程。制度建设是一个制定制度、执行制度并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在理论上没有终点的动态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制度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课程制度是学校共同遵守的、落实课程计划和课程方案、有效促进学校课程实施与课程开发、课程管理与课程评价的一系列规程和行为准则,是学校实现课程自主更新的机制。我国高校课程制度一直沿用了刚性的课程制度,即在课程管理中主要是通过各项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形成有序的行为,强调以外在的规范为主。管理者的意志通过具体条文体现,一切行为都有章可循,具备很强的可操作性。柔性课程制度是相对于刚性课程制度而言的,它以人本为管理理念,以人性化为标志,带有浓郁的人文色彩。
如果将制度作为一种优质社会经济资源,其变革能对组织带来巨大的正面效应,这种结果是其他任何层面的改革都不能取代的。尽管课程论作为独立的学科形态的地位如今已经确立,然而在具体的课程论研究中,很少有课程论专著将课程制度作为专门问题进行论述。不仅在我国,即便是那些课程研究起步较早的发达国家也是如此,因此研究课程制度建设对教育改革、课程论的丰富和完善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文立足于我国高校课程发展的历史与现实,分析高校课程发展的制度性根源,在合理性与合法性的原则基础上,提出对我国高校课程制度改革的一些建议。
在现代社会,教育公正的诉求是最重要的制度伦理。高校课程制度在建设中也回避不了伦理诉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公正和学术自由。高校课程制度的伦理功能表现在,规范与协调功能约束课程行为、协调课程主体利益矛盾;批判与创新功能,不断鞭策课程制度进行改革与创新。
在高校课程制度建设中,课程权力分配尤为关键,通过合法性、影响力、所有者这三个维度,高校课程制度建设应在在尊重非官方课程主体的要求,建立个体课程意见顺畅表达的机制,增强课程决策的透明性。
针对我国现行的刚性高校课程制度的弊端,提出应构建动态的、弹性化的高校课程制度。首先要进一步完善和建设高校学分制和选修制,使学分制落到实处,真正调动学习者的主观能动性。其次构建以人为本的弹性化高校课程制度,包括了课程开发制度、课程实施制度、课程评价制度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