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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原始材料的缺乏和古代语言文字的障碍,目前,国内学者对古巴比伦时期(前1894-1595)的不动产研究还十分薄弱。《汉穆腊比法典》一直是国内学者研究古巴比伦时期社会经济的重要史料,通过分析《汉穆腊比法典》中有关土地的几款规定,我们对土地这种不动产的买卖和租赁有了粗浅的认识。然而,对于不动产这样一个复杂的问题,仅仅依据《汉穆腊比法典》来研究,最多只能得到一鳞半爪的认识。土地买卖和租赁契约的模式,土地面积的大小、土地价格、土地租金、买卖双方、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等问题,目前还不清楚。而对于房屋买卖和租赁问题的研究,则几乎是一片空白。有幸的是,1994-1997 年,比利时学者戴基雷(Luc Dekiere)连续出版了六卷著作《古巴比伦时期西帕尔不动产经济文献》,这为我们研究古巴比伦时期的不动产提供了丰富的原始材料。本文试图根据戴基雷六卷著作中的 660 多个用阿卡德语写成的不动产买卖和租赁契约,对古巴比伦时期不动产的买卖和租赁问题进行一些初步的研究,从而进一步地了解和认识古巴比伦时期的私人经济活动和商业活动、社会经济状况、生产关系、阶级关系以及古巴比伦时期的社会性质等问题。 除引言和结论外,本文共分六章。在引言中,简单的介绍了亚述学的发展状况、本文所采用的基本材料以及选题的缘由。 第一章:介绍了古城西帕尔的考古发掘情况,西帕尔城从远古时代到古巴比伦时期的历史发展概况 第二章:对土地的买卖和交换契约进行了研究。分析了城外农田契约和城内各种不同类型的土地契约。对于土地私有化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土地的自由交换,在本章中也进行了简单的分析。 第三章:对房屋买卖契约进行了分析研究。对房屋买卖契约的基本模式、房屋的面积、价格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第四章:简单分析了果园和水渠这两种不动产的买卖契约。 第五章:对土地租赁契约进行了分析研究。土地租赁在古巴比伦中后期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土地租赁契约也是各种契约中数量最多的。本章详细分析了土地租赁契约模式、租金的种类、租金的各种不同比率、合租等诸多问题。 第六章:对正房、阁楼、“厢房”、店铺和旅馆等各种不同房屋类型的租赁契约进行了分析研究。 在结论部分,笔者根据对大量不动产契约的分析研究,得出了一些关于古巴比伦时期不动产经济状况的普遍性、宏观性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