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独立董事制度发源于美国,而后被各大英美法系及大陆法系国家引入本国的公司治理模式中,在不同的土壤环境下起着或多或少的作用。我国为加强对大股东及管理层的监督,亦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引入该制度。然而独立董事制度的匆匆确立却并未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独立董事制度与监事会制度并存还造成了上市公司人力财力的过度浪费和权责不明等问题。笔者试图以完善独立董事激励约束机制的方法促使独立董事制度的改良并使其融入我国公司治理模式之中。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独立董事的定义和产生背景。第二部分阐明了构建独立董事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必要性。第三部分论述了我国独立董事选任机制、声誉报酬机制以及职权义务责任机制的现状及问题。最后一个部分则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的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