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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特有的国情下,中国产生了我国特有的城乡差距、东西部差距的经济现象,这种现象驱动我国农村劳动力不断从西部到东部转移,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农民工已然成为社会各项事业建设的中坚力量。在新时的代背景下,解决新生代农民工住房问题,是促进城乡深度融合的重要环节,是推进有质量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症结所在。目前,我国农民工城市住房情况总体上还处于“两难”困境:高房价与低收入使农民工“望楼兴叹”;而保障农民工住房体系的相关配套措施还有待完善,尤其是进城务工农民工的城市住房保障问题,他们为城市经济建设做出来显著贡献,城市经济建设也离不开农民工,因此,想办法保障农民工的城市住房问题,有利于吸引农民工在城市工作。但是,目前农民工在城市打工时的居住条件非常地糟糕,或隐私得不到保障的男女混住宿舍,或基础设施非常简陋的工棚,无法获得有尊严的体面居住条件,基于生存权和居住权的考虑,对农民工城市住房保障问题的研究也是相当有意义的。关于中低收入弱势群体的住房保障问题,国内外已经有诸多研究,相关论述均立足于财政学、社会保障学、金融学等学科,鲜少有学者提出用财税法来保障农民工城市住房的相关权益。本文正文部分分为五部分,以财税法的视角,探析农民工城市住房保障问题的解决。第一部分是概述,本章节对农民工、住房保障、农民工城市住房保障的定义与内涵进行梳理,由浅入深,找到三者之间的纽带,论证解决农民工城市住房保障问题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第三小节关于农民工城市住房保障的理论研究,从公共财政支出理论、财政平等主义、税宪法原则以及税收量能负担原则四个方面分别阐述了政府对于保障农民工住房保障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其实也是从财政和税收两个角度分别进行阐述的。第二部分是本文的重头戏,以财税法的视角总结我国农民工城市住房保障问题的现状,归纳现行制度所存在的弊病。第三部分是借鉴其他国家财税法律制度对我国农民工城市住房保障的启发。国外已经有比较成熟的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的财税法相关规定,农民工在某种意义上,同样是社会中低收入群体,因此,此种借鉴对我国农民工城市住房保障相关问题的讨论是有意义的。第四部分是讲述如何运用财税法完善我国农民工城市住房的保障。针对前文提出的问题,以及对其他国家优秀做法的借鉴,提出了财税法方面的可行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