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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了“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即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我国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这是一个关系我国环境资源能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规划,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区划过程,需要各方面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主体功能区区划中最为困难的是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的划分,因为就这两类主体功能区的定位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