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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国民健康,社会和谐和国家发展。当前,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健康权乃至生命权,降低了人们的生活质量,恶化了生存环境。在食品安全的政府监管方面,我国实行分段监管的管理体制,由此造成了食品安全监管的碎片化和监管主体的一再失灵。食品安全不可分割的长链条特性及食品安全团队生产的特征要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力协同监管,从源头上保证食品整个链条的安全。如何解决食品安全监管碎片化与食品安全长链条、团队生产的特性之间的矛盾,是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整体政府理论正是针对政府管理体制的碎片化提出的,它注重分工基础上的合作,实现整体效益的最大化。因此,整体政府理论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协同合作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 本文主要运用理论分析法、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等研究方法将整体政府理论与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协同合作进行研究。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以“问题提出——协同监管的必要性论证——整体政府理论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协同的关联性分析——障碍分析——协同监管对策探析”的思路层层推进。 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分析了食品安全协同监管的缘起和意义,介绍了国内外食品安全协同监管和整体政府理论的研究现状,提出了本文的研究主题、研究方法、研究框架、可能的创新之处及存在的困难与不足,为后文的写作奠定理论基础、提供写作思路。 第二部分,食品安全协同监管的必要性分析,主要从食品安全的特性、食品安全现状和食品安全成因等方面论证了食品安全协同监管的必要性,为后文的写作奠定基础。 第三部分,整体政府理论与食品安全协同监管的关联性分析,主要论述了整体政府理论的缘起、发展、含义和特征,分析了整体政府理论及其实践对我国食品安全协同监管的意义,为第四部分运用整体政府理论分析我国食品安全协同监管的障碍埋下伏笔。 第四部分,整体政府视阙下食品安全协同监管障碍探析,运用整体政府理念分析了目前我国食品安全协同监管的障碍所在,主要从组织结构的维度、政策维度、信息资源的维度和文化维度四个方面展开。 第五部分,整体政府视阙下食品安全协同监管对策探析,运用整体政府的理念,并借鉴国外食品安全监管的经验,从协同前提之管理创新,协同基础之政策支持和协同保障之法律保护三个维度提出了食品安全协同监管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