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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外商对华直接投资出现了一些变化,跨国并购开始取代“绿地投资”成为外资进入我国的重要形式,大型跨国公司并购我国企业出现热潮。随着外资并购在各个领域的渗透,其带来的问题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跨国公司对我国企业的并购,既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必然要求,也反映了生产和销售的集中与垄断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威胁。针对这种情况,健全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方面的法律法规显得更为重要。本文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和司法实践,并结合外资并购的实际发展情况,对我国在外资并购反垄断法律规制方面存在的不足进行分析,并提出了构建和完善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法律制度的思路和建议。论文除前言和结论外,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外资并购的反垄断规制一些重要的法律概念进行剖析,对相关的定义进行了法律界定和辨析。文章介绍了国际社会对于外资的通行认定以及我国对于外资的法律界定,并购的通常含义、并购的模式,以及我国对于外资并购的界定。文章还介绍了反垄断法律规制的含义、我国的反垄断法及相关法律中对于外资并购立法的现状。第二部分就我国外资并购的反垄断申报与审查方面存在的不足进行分析。文章从我国反垄断申报与审查的标准与程序两个方面入手,在申报与审查标准方面就营业额、市场集中度、相关市场几个重要的概念进行分析,结合我国与其他国家的相关规定和案例,对这方面法律规定存在的不足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和发展的建议,在申报与审查的程序方面对于我国反垄断的主管机关和事先申报制度的规定进行分析,指出不足之处并提出自己的建议。第三部分就我国在外资并购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方面规定存在的不足及完善进行分析。文章就我国在外资并购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原则、阻却条款以及境外垄断行为制裁几个方面的规定进行分析,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和国外的相关规定,指出我国此方面规定需要完善之处。第四部分是我国在外资并购的反垄断规制其它相关方面存在的不足及完善的建议。文章就我国垄断行为民事法律责任的规定和反垄断豁免两方面的规定进行了总结和分析,并就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完善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