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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对人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劳动就业权以及,作为女性实现她们人权的基础的女性平等就业权进行解析,结合新疆维吾尔族女性就业的现状,力求找到解决维吾尔族女性就业难的有效途径。论文第一部分通过对女性平等就业权及其法律保护进行解析,分析了女性平等就业权给予法律保护的意义。第二部分是通过调查维吾尔族女性就业的现状以及女性就业困难的原因。这些原因包括维吾尔族群体普遍存在的大男子主义,自由择业权受制约,一直控制维吾尔族群体思想的“男主外,女主内”的陈旧观念,以农业为主的新疆的产业结构的影响,以及法律法规的过于原则,不具有可操作性,政策的不到位等原因。第三部分是为完善维吾尔族女性平等就业权方面提出了应制定保障女性平等就业权的专门法,设立专门机构。调整新疆的产业结构,大力促进适合女性就业的第三产业的发展,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维吾尔族女性也要提高自身素质,转变就业观念等一些可行性建议。女性的社会地位是通过女性在就业领域、参政议政、文化程度和教育水平等方面受到的尊重和她们享有权利的多少来体现的。女性的就业权不仅是女性的基本人权,女性只有取得跟男性同等的就业机会和参加工作才能得到生活上的物质保障,才能实现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