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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为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设置了一种直接的监督制约机制,体现和发扬了司法的民主,从而保证人民的司法公正。但是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司法实践中遇到了种种问题,已严重威胁到了这一制度的存在,放眼世界,陪审制度都在发生急剧变化,而我们却还在最初的陪审意义和一片混乱的现状中寻找出路,这无疑是悲哀的。本文试图对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种种问题进行分析,吸收世界陪审制度的经验和实践,呼吁人民陪审员制度重新确立指导思想,在制度方面进行重构,以便使这一制度适应中国司法实践,并为中国社会的法治化提供推力。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四章。第一章陪审制度的产生及发展。主要介绍西方陪审制度及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产生及发展。在西方陪审制度方面,本文主要分析了以英国、美国为代表的“陪审团制”和以法国、德国为代表的“参审制”两种模式的陪审制度,并分析了陪审制度在今日西方世界的变化趋势。在此基础上,本文展开介绍了我国陪审制度的渊源及历史沿革。第二章人民陪审员制度司法现状分析。从提出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出发,分析了人民陪审员制度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指出这些问题的存在与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是不可分离的。文章对人民陪审员制度存在何种制度缺陷进行了阐述。通过对人民陪审员制度司法现状的分析,笔者表示了对该制度现状的担忧。第三章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几种论点及评析。论述了学界及司法实践者针对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现状提出的各种改革观点,主要存在四种观点:1、保守改革的观点;2、激进废除的观点;3、采用英美陪审团制的观点;4、采用混合制的观点。对于上述观点,笔者发表了自己的评析。第四章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构想。提出我国现存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已病入膏肓,必须重新确立指导思想,并在制度上进行重构,笔者对如何重新确立指导思想及重构制度发表了见解并对如何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提出了具体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