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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刑事二审证据的概念与特征,以及刑事二审证据审查的概念及特点入手,提出了刑事二审法院证据审查无法顺利开展所面临的困境,且这种困境已严重损害了刑事二审案件的效率与公正,该问题在现有法律规定下无法解决,并分析了刑事二审证据审查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审理方式、"补查补正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等所提申请难处理等方面。此外,本文从现有法律、司法解释、最新政策入手,对现有教材、专著、论文及其他文献涉及到的理论进行比较分析与研究,结合法院工作实践及最新经典案例,分析了造成困境的成因,主要是由于刑事二审审理方式规定不完善,"补查补正"的结果决定是否开庭审理,且对"补查补正"的现有规定也不完善等,问题的表面原因是法律漏洞,即现有法律规定不够精细化,对刑事二审法院证据审查工作的现实考虑不周,对细节没有规定或规定不具可操作性;根本原因在于没有正确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司法理念,对党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精神,没有掌握核心要义。对此,本文大胆创新,从正确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司法理念入手,查找到几个需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补查补正难"的问题;开庭或不开庭的审理方式问题;人权保障和诉讼权利保障问题等。并针对这些问题给出了解决方案:完善法官调查核实证据的相关规定;赋予被告人及其律师对更多的事实、证据问题提出申请的权利,并赋予其申请二审开庭审理的权利;完善是否开庭审理的决定程序;发展远程视频应用,提高刑事二审工作效率和质量;完善刑事二审程序整体上的立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