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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计算机的发展和以网络为代表的高新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网络已经渗入到人们生活的各方各面,迅速渗透了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大量的新兴产业产生,推动了全球信息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互联网时刻包涵释放各种数据。在计算机技术所打造的无形网络环境空间中,人与人之间通过数据之间的流转演绎出了种种新的关系。在大量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的驱使下,使得人类在尽情享受网络带来的各种方便快捷的同时,也面临着隐私被侵犯,被泄露的危险。数据时代如同一把双刃剑,社会因大量数据的使用而受益匪浅,但个人隐私却无处遁形。近年来侵犯个人隐私权案件时有发生,显然传统的隐私权保护方式已经远不能保护现今网络时代隐私权被侵犯的情况。因此,越来越多的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已加强了对隐私权侵权问题的重视,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目前,最为完善跟符合目前互联网发展趋势的,最能很好的保护公民上网隐私权的模式是以欧盟为代表的法律规制模式,这种模式主要是通过政府利用制定法律法规的模式对用户隐私进行保护。还存在另一种较为完善的保护互联网隐私权的模式为行业自律模式,但行业自律模式要求行业自身拥有高度的自律觉悟,达到自行维护网络用户隐私的目的。结合我国现阶段互联网发展趋势来看,要实现很好的保护起公民网络隐私权,需要做到:一是在立法方面要求更为完善,目前的保护隐私权的法律过于零散、不成体系,并且相对国外的保护法,我国的立法显得对隐私权的保护范围过窄,法律法规相对滞后;二是行业自律要求提示自觉性,“不自觉”是国人的通病,这就使得部分网站的隐私权保护声明形同虚设,没人遵守,导致制定了规则也没人遵守,形同虚设。总之,要使我国对网络隐私权的保护达到新的高度,目前最佳的方案就是在行业自律、自觉遵守规章制定的基础上,利用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为网络隐私权的保护伞,政府、公民和网络服务商三方协商、共同参与,形成良好的互动互补,良性循环的模式,才能使公民在互联网中的隐私权得到全方位的保护,才能使我国的互联网行业得到更好、更快地发展。因此,加强我国网络隐私保护的研究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