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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生长离不开土地,人类的生存和城市的发展都离不开土地,土地是实现现代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土地环境问题也日益凸显,加强环境立法是土地资源保护的重要手段。本文是在长株潭城市群已被国家批准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建设综合配套改革示范试验区”,且“两型社会”建设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写出来的。土地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之一。对于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更是如此。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资源面临的问题也日益显现。土地资源保护不仅仅是政府的职责,是法学人的研究对象,更应该深入每一个普通民众的内心。如何在城市建设对土地的“刚性需求”和土地资源保护特别是耕地资源保护的“硬性任务”之间找出最佳平衡点是本文的出发点也是最终的落脚点。本文通过借鉴近年来国内关于长株潭土地资源保护方面的成果,揭示了长株潭土地资源保护的内涵,第一章绪论中阐释长株潭土地资源保护的相关理论,以实现完善长株潭土地资源保护立法的渴求。第二章中作者在准确阐述土地资源的内涵特征的基础上,介绍了长株潭土地资源及其利用现状,指出长株潭土地资源利用存在的问题以及这些问题的成因。第三章首先介绍了长株潭土地资源土地资源保护的立法概况,其次介绍了长株潭土地资源法律现状中所包含的主要内容,再次是对长株潭土地资源立法与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成渝新区的土地资源立法进行了比较。第四章主要是对长株潭土地资源立法进行了评价,指出长株潭土地资源立法中存在的问题。第五章是针对长株潭土地资源立法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长株潭土地资源保护的立法构想,主要内容包括长株潭土地资源保护立法应遵循的原则,对法律制度的构建与完善,对法律责任的完善、立法加强执法的完善以及监察体制的完善。通过对长株潭土地资源立法的分析,提出完善立法的构想,为推进长株潭的生态环境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长株潭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