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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与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以劳动力密集型的、以制造加工为主的传统产业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与人们日益提高的对科学技术进步的生活需求。随着社会经济与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以劳动力密集型的、以制造加工为主的传统产业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与人们日益提高的对科学技术进步的生活需求。国家针对一部分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综合提出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概念,并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提到了历史新高度。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中,我国政府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促进效果,不论是宏观政策的倾斜,还是财政资金的扶持,或者是政府组团推广推介的宣传,都在各个方面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赢得了发展先机。由于战略性新兴产业起步门槛高、研发成本高、初期回报率低、资金流动性低,单个企业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时,面临着较大的各方压力。因此,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过程中,国家、各省、各市政府部门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干预行为,以期为企业减轻负担,加速发展。然而,并非所有的“促进”手段都收到了良好的正面效益。有的产业在当地政府倡导之下,集聚了产学研多方面资源,迅速蓬勃发展,从百万级的微小规模做起,迅速壮大到十亿、百亿甚至更高;有的产业却在政府盲目指挥之下,消耗数十亿数百亿的资源进行生产建设,却最终因技术水平不够、产品无法融入市场、生产效率低下等各种原因而没落。从现实可见,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有必要进行一定的扶持与干预,运用产业政策来履行经济职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不是一个简单且统一的过程,有其阶段性的特性,任何情况下不能简单的以同一种固化的模式对其进行扶持或干预。政府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扶持应当掌握分寸,不能盲目扩张,也不能过分干预。就政策制定而言,首先要正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阶段性特点,要面对现实,基于现实,让各方面统计、估计的数据接近真实值,避免为了赶超排名而造成发展目标虚高,过分夸大产业体量,影响相关政策的谋划与实施。对于确实发展规模较小、增速不高的产业,政府应当从当地现实条件出发,合理制定产业扶持政策。而扶持的一个必要条件,是在充分调研考察的基础上,对某一个或一些本土企业有了深层次的了解,不仅了解了企业运行的真实情况、未来发展的前景,更要了解企业在发展与市场扩张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在扶持的同时,还必须要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创新是科技进步的动力,对于技术密集型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就是产业的生命。现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在科技迅速发展的环境下,很可能不久的将来又要更新换代。各级政府只有扶持企业发展技术创新,并将创新形成一种常态,才能在产业竞争中夺取一席之地。总而言之,扶持政策制定之时,需要进行谨慎的调查研究,对于政策的广度、力度都要有一个严谨的预判,既不能让力量过于分散以至于看不出任何效果,也不能让力量过于集中,使得绝大多数企业享受不到政策红利。同时,还需要仔细研究企业需求,针对企业的需求细节制定政策,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竞争,让政策红利准确落到政府期望的环节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