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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性贿赂”行为已泛滥成灾,几乎到了凡有腐败必有性贿赂的地步,危害极大,其影响不亚于财产贿赂。在道德规范和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对其难以起到有效规制的情形下,刑法对其规制的缺位是其泛滥成灾的主要原因。我国之所以迟迟没有将“性贿赂”入罪,主要原因在于学界对此仍有很大争议。但笔者经过调查、研究、整理,认为性贿赂应当用刑罚予以惩处。本文将分为六个部分对性贿赂入罪问题进行系统研究,分别为性贿赂的概述、性贿赂入罪的必要性、反对性贿赂入罪理由的辨析、性贿赂入罪的理论依据、性贿赂入罪的构想、入罪后性贿赂的犯罪构成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