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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住房的需求急剧增加,房地产市场空前繁荣。房地产交易市场的日益活跃,促进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但是也使得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一些混乱,如房地产开发商的投机倒卖、囤积居奇,部分富裕的人过度投资房地产作为其投机获利的工具,使得普通民众望房兴叹。这就要求政府运用宏观调控手段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有效调控。但是由于我国现行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落后,存在税基小、税率低、配套设施缺失等结构性原因,不能对房地产市场的泡沫和混乱产生有效的调控作用。因此,需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房地产立法措施,完善我国的房产税法律制度。基于此,本文以我国房产税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通过四个部分进行阐述。首先对房产税法律制度进行了诠释:明晰了房产税的概念及征收目的,房产税征收的目的是对房地产保有环节进行征税,使税收提供与房产保护、维修、提升、改造等相关的公共物品或公共服务,对房产市场失灵进行调控;阐述了我国房产税法律制度现状,以正当性、合法性、公平性作为出发点和切入点对对我国房产税法律制度进行了法理分析;其次对我国房产税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从税收原则、征税对象、配套措施、纳税人权益保护等方面提出我国房产税法律制度的缺陷,进而对我国房产税法律制度改革的必要性进行探讨,必要性体现在房产税征收的经济基础已发生了根本改变,住房保有主体转变为个人,住房建设需要房产税的支持以及房价调控的需要,证明我国房产税的改革已经势在必行;再次分析国外典型国家如美国的目的正当性税率制度、英国的差别征税及累进制度、日本的时价评估制度、法国对房产和地产分别征税、比利时对新建房和二手房差别征税、新加坡的中央集权制税收等国家的房产税法律制度,并对其立法经验进行借鉴;最后从房产税立法原则、税制模式、征税对象和范围、配套措施、纳税人权益保护等方面,提出完善我国房产税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内容,并建立相应的配套设施,以期我国房产税法律制度能够发挥其最大的调控功能,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