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调查了广东粤方言区15个方言点的处置句,考察了广东粤方言处置句的特点及内部差异。文中对各地处置句的结构形式、处置标记、句式选择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比较研究,并联系汉语史及清末粤方言处置句的演变情况,对一些相关的理论问题以及广东粤方言处置句的发展线索进行探索。
本文的研究得出如下结论:1.广东粤方言处置句有介词式、复指式(含一般复指式、受事主语式)、介词和复指混合式、无标记式(含动宾式、受事主语式)四种形式。2.广东粤方言现存的处置标记有“将”、“械”、“口[()ia55/53]”、“捉”、“籮”,其中“将”是使用范围最广的处置介词。3.广东粤方言处置句句末的第三人称代词“但",复指被处置对象,起加强处置意义的作用,在某些粤方言点已经语法化成为处置标记;“但"的出现受语义、语境、句式的选择影响;复指“但”不一定出现在句尾。4.在不同的句法条件下,各地选择的句式有所不同。处置句句式的选择倾向和语体、语境、说话人身份、各结构成分的制约有关。5.广东粤方言的句式沿着“动宾式——介词式——介词和复指混合式——复指式"这一线索发展。处置标记遵循“拿义动词——工具介词——处置介词”的发展线索,这与汉语史处置句、清末粤方言处置句处置标记的发展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