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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信息化的发展进程中,城乡差异、数字鸿沟问题日益突出。城乡信息化的发展包含效率和公平两大方面,效率是指一个地区城乡信息化发展的整体水平,公平则反映城乡信息化发展水平的相对差异。城乡信息化发展的最终目标,就是既要高效率又要高公平,也就是要在高水平上城乡信息化协调发展。然而,大量的统计数据表明,不同地区的城乡信息化发展水平在效率和公平上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这导致了绝大部分地区的城乡信息化不是效率不高就是公平不够,而很少满足既高效又公平的发展要求。
为准确度量不同地区城乡信息化发展的效率、公平以及效率公平协调程度,本文利用效率、公平、效率公平协调度模型,测算了我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城乡信息化发展的效率、公平以及效率公平协调度。基于测算结果,把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城乡信息化发展水平,分别按照效率、公平、效率公平协调度三项指标的高低,划分成了高、较高、中等、较低、低五种类型。效率公平协调度的分类结果显示,我国城乡信息化协调发展水平呈现出显著的空间差异,并且这种空间差异在2007-2010年间保持高度稳定。从“效率-公平”组合的二维分类结果看,不同地区城乡信息化协调发展水平的差异具有不同的原因。对于城乡信息化发展协调度偏低地区,西藏、贵州、新疆、江西、四川是效率和公平同时偏低造成的;云南、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甘肃、内蒙古、山西和青海是效率偏低造成的;广西、重庆是公平偏低造成的。
为促进我国城乡信息化协调发展水平的提升,本文从经济发展水平、城乡结构、信息基础设施完善程度、教育和空间地理位置五个角度选取十五个影响指标。除去空间地理位置,十二个指标当中,有九个是总量指标,总量指标通过影响城乡信息化发展的效率进而影响城乡信息化的协调发展水平;有三个是差异化指标,差异化指标通过影响城乡信息化发展的公平进而影响城乡信息化的协调发展水平。采用基于面板数据的对数差分方法,构建回归模型,探索其对我国城乡信息化协调发展水平的影响。结果表明,经济发展水平、信息基础设施完善程度和教育均对城乡信息化的协调发展有不同程度的影响。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农村居民相对收入、农村居民的文化程度以及移动电话和互联网普及率的提高,均对我国城乡信息化协调发展水平的提高产生显著的促进作用。
本文选取的信息化指标仅局限于信息终端,并且研究时间仅限于2007-2010年间,研究年限较短。进一步的研究尽可能地增加信息化指标,延长研究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