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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国家法治建设地不断推进,公民守法问题逐渐成为法学界讨论的重点,这一类问题已然成为社会公众所关注的焦点。守法是公民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必然要进行的行为和应有态度,尤其在今天这样一个被法所规制的社会中,不守法,不按既有的社会规则行为便是寸步难行。如此看来,守法不仅对国家、社会更是对公民个人也是有着极大的意义。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建设法治社会提到了应有的高度,突出强调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重要性,同时也明确指出了“法律的权威源于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也就是说,人民权益必然要靠法律来给予保障,而法律的权威则要靠全体人民来维护。为促进守法问题的解决,往往需要一系列的法律制度对公民行为进行规制和引导,进而在其内心形成一种法治的确信和遵从,这当然主要是针对人的外在行为而言的。然而,要想使得公民能够自觉守法,就要使法律成为人们内在的信仰或者哪怕是一种内在的精神意识。当然,这些将可能是一个极为艰难而复杂的过程。本文就是要尝试讨论这样一个过程,并试图寻找一种途径和方法引导和实现这样一个过程。本文的第一章首先对有关守法问题的相关概念作了界定,包括守法与公民守法意识;守法意识与守法观念的关系等。接着对国内外守法的现状及其原因作了论述和解释,对中国传统守法观念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和陈述。在对中西方法律文化比较的基础上寻求在中国培养公民守法意识的一种可能,以实现从传统守法观向现代守法意识的转化。这必然会涉及到哲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等人文社会科学的相关知识及理论。其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将现代法治的思想和观念运化到还保有着浓厚传统法制思维的中国人的观念中去,进而使其在守法的过程中易于接受并自然地行为。本文最终是要在人的深层意识当中寻找一种使得公民能够自觉遵守法律且存在于自我意识中的可能性,在能够契合中国人固有传统思维及文化意识的前提下,找到一种更为有效的法治教育方式。在整个法律运行机制当中,无论是在立法,执法还是司法环节,找到所有可能而有效的教育途径。在宣传法律知识和基本法治原则的过程中能够融合一些传统思想文化的精华,使中国人的守法意识得到真正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