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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各级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监管的调控作用,健全金融机构风险监管制度,守住不发生金融风险的底线。”2018年5月,银监会正式颁布《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为商业银行夯实流动性风险管理基础,提高风险抵御能力,维护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提供了政策指导。2020年初新冠病毒在全球肆虐,美国经济出现严重下滑,近期美联储将利率下调至接近零并进行无上限量化宽松的经济政策来避免流动性冲击所造成的系统性金融危机。G20峰会也在第二场“基础性工作会议”中宣布向全球经济注入超过5万亿美元资金,以最大程度降低流行病对全球经济流动性风险的冲击。因此,对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影响因素及其经济后果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不仅有利于银行自身的长远发展,更关系到整个金融体系乃至国民经济的安危。流动性风险作为商业银行进行监管的重点对象,对其影响因素和经济后果的深入理解是当前学术界讨论的热点话题。在银行流动性风险的影响因素方面,国内外一些学者主要实证检验了银行资本结构和同业业务等对流动性风险的影响,对市场发展的新型业务(以非利息收入业务为代表)对流动性风险的影响研究甚少。其次,在经济后果研究方面,现有文献主要基于宏观角度讨论流动性冲击对整个银行市场的影响,即流动性风险对系统性风险的贡献研究。但是基于微观公司治理视角讨论流动性风险对银行经营业绩以及对地区经济增长影响的文献几乎没有。本文从银行资产负债配置、非利息收入业务和同业业务三个方面探讨了银行流动性风险的影响因素。从银行经营业绩、系统性风险以及区域经济增长三个方面讨论了流动性风险的经济后果研究。在流动性风险的度量方法上,目前学术界主要有两种度量方法。大量的实证研究均集中于利用静态模型来测算银行的流动性风险。Berger和Bouwman(2009)使用简单加权的方法将银行资产负债表表内表外业务按流动性高低分为高中低三类,并对其进行固定附权来推算单个银行全年的流动性风险。Brunnermeier等(2012)在此基础上使用固定的流动性压力期限来推算银行流动性需求和来源的不匹配程度。该方法操作简单,能较容易的计算出单个银行全年的流动性风险水平,但忽略了银行自身经营特性和期限错配变化对流动性风险的影响。另一种方法是基于Bai(2017)的动态测算方法,该方法考虑了流动性风险在时间维度上的变化,能更好的体现单个银行和整个银行业的流动性风险变化水平。因此,本文基于对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动态度量进行测度分析,构建流动性风险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对流动性风险的经济后果研究进行深入系统的探讨,为流动性风险的微观审慎监管和宏观经济政策的选择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建议。论文分为八个章节。第一章为导言,介绍了研究的背景、意义、内容、思路、方法和创新之处。第二章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回顾,从流动性风险的度量、影响因素、经济后果等三个方面对已有研究进行了简要评述。第三章探讨了流动性风险的相关概念界定、度量原理和方法,对流动性风险影响因素及其经济后果的理论基础进行了剖析。第四章依次测算出所有银行的流动性风险错配指数并对其演变趋势进行了具体分析。依据度量的流动性风险指数,利用系统GMM模型对我国2007-2017年194家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检验,并将其放到宏观经济变化的竞争和监管环境下进行检验,讨论了不同货币政策体系下驱动成因的变化情况。之后三章开始讨论银行流动性风险的经济后果研究。第五章以银行经营业绩为主体,从全样本、城市第二产业占比情况和货币政策三个方面分别探讨了流动性风险与银行经营业绩之间的勾稽关系。第六章基于《巴塞尔协议Ⅲ》中对系统性风险的度量方法,实证检验了流动性风险对系统性风险的贡献,本章与第五章交相呼应,对不同类型银行进行了分类讨论。第七章从地方经济增长出发,以城市商业银行注册地银行的数据为基础,着重衡量了银行流动性风险对当地经济增长率、产业结构升级和劳动就业的影响。第八章对全文的主要内容和结论进行总结,探讨了银行监管者进行流动性风险监管的政策启示和未来有待改进的研究方向。论文的主要结论包括:(1)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受微观和宏观两种层次因素的影响。从微观层次来讲,银行自身的资产负债配置、非利息收入业务等新型经营方式的转变都会对银行的流动性风险水平有显著影响。从宏观层次来讲,资本市场上银行的同业拆借业务和宏观货币政策的变化也会对银行的流动性风险水平有刺激或抑制作用,而且不同类型银行的影响因素不尽相同。从实证结果来看,银行非利息收入业务与流动性风险存在倒“U型”关系,即非利息收入业务的初始发展会增加银行的流动性风险,一旦超过某一临界值后,非利息收入业务的增加会有效降低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同业业务和资产负债配置产生的效果与非利息收入业务正好相反,这两者与流动性风险存在正“U型”关系,即临界值之后,同业拆借率和资产负债率的增加带来的市场流动性紧缺效应将大于银行资本损失吸收能力的效应,从而增加银行体系的流动性风险。(2)银行流动性风险变化对经营业绩和滚动三期的业绩波动率有显著影响。银行流动性风险在早期促进了银行的长期投资,满足了投资者的流动性需求,促使银行在最大程度上付出其专业技能以满足存款者利益最大化的经营目标,从而推动了银行业绩的快速增长。这种正向促进作用同样存在于流动性风险变化与经营波动率变化之间。且这种变化会随着城市产业结构和货币政策的不同而产生差异。(3)银行流动性风险的积聚会对整个银行业系统性风险产生显著影响。从总体上看,银行流动性风险与系统性风险均存在正相关关系,且上一期银行业的系统性风险会对下一期风险积累产生正向影响。同样的,银行流动性风险对系统性风险的影响呈现出正“U型”关系。将国有银行作为虚拟变量分别讨论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的流动性风险水平对系统性风险影响实证研究中可以看出,股份制银行的影响作用最大。(4)本文从地区经济增长、产业结构升级和劳动就业三个方面讨论了流动性风险对区域经济的影响。从总体来看,流动性风险对地方经济增长具有明显的正向促进作用,且这种影响会持续到下一期的经济增长模式中。从产业结构层次来看,流动性风险会显著降低第二产业在经济结构中的占比,增加第三产业在经济结构中的占比,但对第一产业没有任何影响。从地区劳动就业来看,流动性风险对地区就业的影响分为补偿机制和破坏机制两方面。当补偿机制大于破坏机制时,流动性风险与地区就业率正相关。反之,则呈现出负相关的关系。由于地区经济包含内容广泛,所以监管者在制定政策时应该考虑到地区产业结构、就业人口以及财政制度等方面的差异。论文的创新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深入探讨了流动性风险的影响因素,构建了一个理论分析框架。结合目前研究中大多从传统业务,即资产负债配比来研究流动性风险影响因素的文献,将银行多元化经营的元素纳入其中,增加了非利息收入业务和同业业务等非传统业务,拓宽了现有的研究领域。(2)构建了流动性风险的动态测算方法和银行系统性风险的度量方法。在流动性风险度量方面,本文依据Bai(2017)的理论基础,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的具体情况,从动态变化的角度对我国所有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的数据进行研究测算。在系统性风险的测算方面,本文根据《巴塞尔协议Ⅲ》中对系统性风险的测度方法,结合我国银行的具体测量维度,计算了我国194家商业银行的系统性风险得分,弥补了以往学术研究中仅包含上市银行进行系统性风险度量的缺陷,与本文基于我国所有商业银行计量流动性风险的动态错配指数的理念不谋而合。(3)本文研究了银行流动性风险的经济后果,从银行经营业绩、系统性风险和地方经济发展三个方面展开讨论。在对经济业绩影响的经济后果方面,不仅探讨了当期经营业绩,而且探讨了滚动三期的经营业绩波动率。在对系统性风险影响的经济后果方面,利用系统GMM模型着重分析了流动性风险积聚对系统性风险的影响。在地方经济发展方面,从地方经济增长率、城市产业结构升级和劳动就业率三个方面进行实证分析。突破了现有文献的局限,弥补了现有学术领域中对经营业绩以及地方经济发展的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