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当前,我国农业经营方式正处于由传统小农经营向现代化规模经营的逐渐转型过程当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是农业生产方式转型过程中最核心的内容之一。家庭经营被认为是最适合也是最有效的农业经营方式,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自然也就成为发展现代农业最适合、最重要的载体。 本文通过对宿州市埇桥区典型小农户、种粮大户与家庭农场的实地调查并结合相关统计数据和文献,运用成本-收益分析法对各主体的经济效益进行了测算和比较,并在主体特征、生产组织方式上对种粮大户和家庭农场进行了详细的比较,研究发现:种粮大户与家庭农场在经营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方面较小农户有很大优势,但作为两种不同形式的规模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在提高种粮收益、劳动生产率、耕地利用率、耕地生产率等方面较种粮大户都有明显优势,同时,家庭农场在保障粮食品质安全、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上也具有明显优势。家庭农场相对于种粮大户是一种更高层次的规模经营主体,但其对耕地经营规模、所经营耕地的形态、初期的投入都有很高的要求,给部分有志于发展家庭农场的个体设置了障碍。除此之外,家庭农场发展中涉及到的耕地集中流转难度较大,政府参与其中较容易发生强制耕地流转行为,造成负面的社会影响。 针对以上结论,本文针对性的提出了对策建议。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培育家庭农场;要消除农村人口转移的一系列制度障碍,以利耕地实现集中连片的流转;要降低家庭农场准入门槛、加强对家庭农场的贷款支持解决家庭农场的资金困难;在耕地流转过程中要尊重农户意愿,避免出现土地强制流转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