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革命事业的接班人。自80年代我国积极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来,社会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社会物质与精神财富得到较大的丰富,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实现快速发展与进步。但与此同时,由于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和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率不断呈上升趋势,给社会和人民带来了巨大的危害,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高度的关注。而我国政府特定的性质、职能和任务,决定了其在管理教育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上应当承担重大的责任和义务,有着强烈的主观意志和愿望,也必将发挥出关键性的作用。
本文从公共管理理论的思路出发,将政府行为与未成年人犯罪管理教育紧密联系起来,系统探讨了政府在未成年人犯罪管理教育中所发挥的作用。通过对国内未成年犯罪管理教育中政府行为现状的总结及对国外相关成功经验的借鉴,从法律、文化、社会三个视角分别提出加强立法,重视制度建设;净化环境,营造积极健康的文化氛围;规范教育,培养正确的人生价值观这三大政府行为的具体对策、措施来预防、控制未成年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证青少年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