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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无人驾驶技术发展迅速,同时无人驾驶智能汽车交通事故也频繁发生,这些事故警示着人们,无人驾驶技术给现行法体系带来了挑战,特别是无人驾驶导致的与责任法的关系,需要法律研究者们系统研究和分析。文章聚焦Uber交通事故致死案,从案件事实、责任争议焦点、现有裁判者观点和立法讨论四个方面进行分析说明。在此基础上,笔者站在汽车产品利益链条的视角,研究我国的民事责任分配逻辑。从自动化分级、驾驶人的民事责任、汽车制造商的民事责任、自动驾驶智能系统提供者的民事责任四个维度进行详细的系统解析。通过借鉴其他国家的制度,分别从确立多元归责原则、丰富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创设保证金制度和创建“双轨制”保险系统四个方面探讨无人驾驶智能汽车事故赔偿责任制度的构建。近年来,美国官方和相关企业,从制度、技术等多方面入手,努力促进无人驾驶智能汽车的发展。然而,在发展的过程中,一次又一次的交通事故警示着我们,除了在各个层面大力支持自动驾驶的高速发展外,更需要相应的法律制度,为自动驾驶事业的发展保驾护航。美国在拟定法规时,重视预防现有FMVSS对引入自动车概念产生限制,尽量做到不过度抑制创新的同时,帮助自动化车辆安全地履行其职能。这也是我国在进行相关立法时,应该重视和参考的。无人驾驶汽车的民事责任认定不仅是法律与技术的结合,也是法律与治理的结合。无人驾驶是未来汽车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然而,实现这一终极目标需要经历不同的技术阶段。在不同的技术阶段,汽车驾驶事故的责任结构也不同。在中、短期,自动驾驶系统的引入并没有完全改变传统汽车事故责任制,需要通过驱动自动驾驶汽车的生产者,智能驾驶系统的开发者,车辆的使用者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从长远来看,驾驶员对自动驾驶系统的正常操作是否出错的举证问题,黑客入侵而造成的交通事故责任承担问题,汽车遇险“紧急避让”造成事故的归责问题,保证金制度或补偿金制度的制定等等,都需要通过立法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