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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高速发展,市场主体不断增加,各类健康保险产品不断丰富。目前中国有七家健康保险公司,共有150家保险公司经营健康保险业务,其中有75家寿险和养老险公司以及68家财险公司。由于健康保险的承包对象是健康,且涉及第三方服务机构,再加上医疗费用的不可控制性和更高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因素使得健康保险公司与寿险公司、非寿险公司面临的风险有所区别。当前,我国的健康保险公司多存在业绩亏损的情况,因此,对于健康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监管规定应当与寿险公司、财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监管规定有所不同。2016年我国保险行业正式实施偿二代监管体系。偿二代监管体系主要关注的是保险公司的多层次风险管理控制水平,但是该监管体系没有针对于健康保险业务以及健康保险公司的监管规则。在该监管规则的第1-9号文件中,虽有涉及健康保险业务,但也只是根据将健康保险业务分为长期健康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分别采用于寿险业务的相关规定和非寿险业务的相关规定。随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业的不断发展,相应的管理体系也应当与其发展速度相匹配。因此,笔者通过熵值法对我国健康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进行评价得出偿二代体系下对我国健康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更加全面了,但是我国健康保险公司依旧面临偿付能力不足的情况。这有可能是因为商业健康保险具有其特殊性,故对我国健康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应当更有针对性。目前专门对我国健康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的研究并不多。故笔者对研究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文献进行了筛选和总结,认为最适合当前使用的方法是将内部影响因素和外部影响因素分开分析。同时,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以及数据量的多少,通过文献研究筛选出较为适合的偿付能力影响因素的分析方法,即采用灰色关联分析法对健康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内部影响因素和外部影响因素进行分析。通过对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分析得出内部因素中影响占比最重的是资产质量方面以及经营稳健性方面的指标,其中资产认可率和认可资产负债率的影响程度最大,但资产质量、经营稳健性、准备金充足性和盈利能力都有一定影响;宏观经济的发展水平则是对其影响最大的外部影响因素,其次是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及其保障程度、人口增长模式和医疗服务环境。该研究结果表明,健康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内外部影响因素和寿险公司、财险公司有所区别。因此,对健康保险公司应当进行专门的偿付能力监管规则以适应其发展。本文的研究主要是聚焦于健康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的研究,对我国五家健康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进行了评价和影响因素的分析。在我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实施的背景下对我国健康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情况进行初步的评价,随后对其内外部影响因素进行研究分析,对完善我国健康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规定有一定现实意义。并根据我国国情尝试提出对我国健康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思路,希望可以抛砖引玉,为我国健康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研究提供一些参考。由于时间和笔者水平的限制,本文还有很多不足,笔者会在以后的学习和研究中去进一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