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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了解样本县(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监管的现状,剖析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与采取的策略和措施,分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在用药、检查、收费环节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分布情况与不合理费用的构成情况,为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监管提供决策依据与参考,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持续发展。方法从安徽省第一批的试点县(市)按经济水平选择五个试点县(市)为研究现场,调查了解样本县(市)基本情况与监管的现状;运用自行设计的访谈提纲进行对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医生代表、卫生局分管局长、经办机构负责及管理人员、参合农民代表等进行个别访谈和小组座谈;同时在每个县抽取两个县级医院与两个乡镇卫生院,采用自行设计的调查表按病种抽取参合与非参合病例,定量判断与分析存在的不规范行为与不合理费用。结果①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是管理体制、医疗机构与经办机构能力建设、不规范行为与费用控制、县外医疗机构监管等;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原则与条件与城镇医疗保险基本类似,准入的程序包括发布公告、提出申请、审核、公布结果几个阶段;③监管的策略与措施主要包括各种制度的建立,以及运用不同的手段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④不规范行为中用药过度与自立项目收费最为常见;参合病例收费不规范行为多于非参合病例;县级医院病例用药不规范与收费不规范行为高于乡级医院;⑤不合理费用中,占比重较高的前三位分别为:药费占62.7%;诊疗费占10.4%;材料费占5.9%;存在不合理费用病例中,县级医院平均不合理费高于乡级医院。结论规范各项制度,利用不同的手段,联合各种正式与非正式监管主体,加强对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不合理费用的与不规范行为的控制,开展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不规范行为中以用药过度与自立项目收费最多见,定点医疗机构的不规范行为因就诊对象参合与否、医院级别不同而有一定差别;不合理费用中以药费最高,县级医院不合理费用高于乡级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