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强制许可制度研究

来源 :河北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uwenhuaji1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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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著作权法律保护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著作权保护必须有一个合理的界限。尤其是在现在信息化社会浪潮的背景下,如何保护著作权更成为一个棘手的、不断涌现出新问题的课题。《著作权法》的目的是使著作权人的利益得到更好地保护,但有时为了自己的利益,著作权人会滥用著作权导致妨碍作品的传播、阻碍相对人的使用和妨害社会公共利益。为防止著作权的滥用,著作权的行使必须受到相应的法律控制。我国现行的著作权法确定了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两种制度,但对于强制许可却没有作出相应规定,这不能不说是我国版权制度的缺憾。它没有全面、完整地反映著作权制度的目的。所谓著作权强制许可使用,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由著作权主管机关根据情况,将对已发表作品进行特殊使用的权利授予申请获得此项权利的使用人的制度。其是一种“非自愿许可”制度,是通过运用国家强制力对著作权人的专有权利进行合理限制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著作权强制许可使用与合理使用及法定许可使用虽同为非自愿许可,但它们有着自身特殊的功能。著作权强制许可使用的功能就在于借助强制许可证的方式在限制著作权人的专有权利的同时保障其应有的经济权利,确保公众接触作品、使用作品的可能性,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政治、科学和文化的进步。本文从著作权强制许可制度概念入手,论述笔者对著作权强制许可制度概念、特征、基础理论、基本原理及其相关理论的比较等方面的看法,并介绍国外强制许可制度的现状,分析我国著作权立法中应明确规定该项制度的必要性,从而阐明对我国著作权强制许可制度的构思,主要分别从适用对象、适用条件、主管机关、申请程序、报酬标准、适用范围、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的边界、救济机制等几个方面,对在我国立法中如何完善强制许可制度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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