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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是志愿者不以获取物质报酬为目的,自愿贡献时间、能力,为社会和他人提供公益服务的行为。随着志愿精神的广泛传播,志愿服务不断发展成为一项具有广泛公众基础的社会事业。它的发展对于市民公民意识的培养、政府机构职能的补充、和谐社会的建设都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A县虽只是一个人口30多万,地区生产总值90亿的小县城,但是志愿服务的开展也可圈可点,这其中,民间的志愿者,志愿团队尤其形成一道靓丽的风景线,相比较官方、半官方以及依托单位成立的志愿服务队伍而言,他们的公益热情更高,服务开展的更真诚、更彻底更深入。但同时受城市规模、公民志愿服务意识不强、以及民间组织本身的自由性等因素所限,民间组织志愿服务仍然存在不少的问题以及不足,同时在发展的过程中也遭遇了各式各样的难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大力提倡发展社会志愿服务组织,促进经济与社会的转型发展,深改组专门一次会议讨论发展民间志愿服务,在这种大背景之下,以及A县正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现实之下,而志愿服务的广泛开展是文明城市一项重要的标准,目前A县的志愿服务零散,不集中,除了民间组织之外,也有一些企业与行政单位志愿服务组织,但是相比较而言,民间组织志愿服务面临的问题,比如人员的流失,资金的短缺,组织的涣散,项目的构思等,更加的突出和严重,直接关系着民间志愿服务组织是否能够坚持走下去,是否能够团结凝聚县域环境内的众多热心人士,发挥团体的扶助和感染力量.本文在进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以A县民间组织志愿服务的开展情况为研究对象,谈讨在县域环境,民间组织志愿服务如何利用好国家大力扶持志愿服务发展的有利政策以及志愿服务观念日渐深入人心的环境背景之下,不断提高自我管理,更好服务社会的方法和路径。针对县域环境内民间志愿服务组织体量小,活跃人数少,活动内容简单相似,组织之间相互抵触竞争等情况,从政府作为及自身管理建设两个方面提出建议,认为政府机关应当切实承担起扶持、帮助和监督民间志愿服务组织的责任,为民间组织志愿服务活动提供指导、活动项目、活动培训以及资金帮助等,民间志愿服务组织自身,应当不断加强自身管理,完善组织内部的管理制度,主动注册,健全招募、培训、激励机制,创新资金筹集模式,开源节流,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公开财务信息、活动信息等,不断提高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