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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公司化改革是经济理论界比较关注的问题,针对国有企业公司化改革的难点,提出对策措施是非常有意义的研究工作.本文运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注重实证分析,结合山东省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的情况,对国有企业公司化改革作了研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公司制是国有企业走向市场的最佳企业制度.目前,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企业改制步伐太慢;资本结构不合理,投资主体单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很不规范,"内部人控制"现象比较普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比较滞后.国有企业必须加快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才能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合理设置股权结构,奠定公司制发挥作用的基础.要以产权为纽带实现股权多元化.要采取多种途径减持国有股:向外商转让国有股权,发行股票,转让上市公司母公司的股权,管理层收购和员工持股,向民营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转让国有股权,法人持股以及法人相互持股.通过比较韩国和奥地利的国有企业股权结构,认为国有股在重要的企业控股比例以不低于25﹪,保持第一大股东为宜.借鉴美、日公司治理的经验,中国公司股权结构应是国有股权、机构投资者、职工持股和私人投资者为主的模式.国有股减持在面向一般私人投资者的同时,积极面向有效的私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为公司制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环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基本框架是:国务院、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国有资本运营机构——国有独资、控股、参股的企业三个层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的职责.国有资本授权经营机构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有核心业务有核心企业的集团公司,另一类是纯控股公司.国资委对政府负责;国资经营机构对国资委负责,接受国资委的管理与监督;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代表对国资经营机构负责,具体落实经营责任.